公示信息

西柏坡电厂四期工程(扩建1×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相关规定,现对“西柏坡电厂四期工程(扩建1×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便让社会公众了解项目情况,同时也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柏坡电厂四期工程(扩建1×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平山镇西柏坡电厂三期工程扩建端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建设1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配1台1940t/h锅炉。项目投产后,可提供集中供热面积约1600万m2、工业蒸汽100t/h的能力。同步建设相关环保设施及配套设施。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西柏坡电厂装机容量4×330+2×600MW,配套建设了相关环保设施,并留有扩建可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平山镇电厂路36号

联系人:  郭主任

联系电话:13832128870

联系邮箱:xbpxmb@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意见反馈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