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

西柏坡电厂四期工程(扩建1×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相关规定,现对“西柏坡电厂四期工程(扩建1×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vRq_0amZV0GPkCBzi1t5Q 提取码:wta6

查阅纸质报告书:公众可前往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将环保方面意见按公众意见表要求反馈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平山镇电厂路36

联系人:郭主任

电话:13832128870

邮箱:xbpxmb@126.com

五、公示有效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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