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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出台 开启中长期激励计划新篇章——建投能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授予登记


3月13日,建投能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标志着建投能源探索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取得阶段性成果。

多年耕耘,资产规模持续增长

建投能源作为河北省一家有着27年上市历史的上市公司,一直以来在规范发展的同时不断探索创新,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保障河北省用电需求,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宗旨,以价值最大化为经营理念,依托区域市场用电量需求稳定增长,控股股东河北建投鼎力支持的优势,通过产融结合稳健经营,以内生与外延并重的方式实现规模扩张,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装机规模。

自酒店行业转型为能源投资行业的近20年以来,建投能源控制运营装机容量从120万千瓦增加到1045万千瓦,权益运营装机容量达到1093万千瓦(增长约9倍)。总资产从34亿元增加到380亿元(增长约11倍)。累计实现归母净利润74.36亿元,分红34.80亿元。建投能源已逐步发展成为治理良好,具有较强竞争实力和发展活力的大型专业化电力能源投资公司,实现了公司与股东价值的共同成长。

转型发展,中长期激励正当时

建投能源正处在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亟需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导核心骨干人员关注公司长期业绩达成,激发推动公司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同时,股权激励将激励收益与市场价值提升紧密链接,能促使核心骨干人员在关注短期财务指标的同时,重视公司长期价值提升和未来长远发展,避免经营和发展的短视行为,切实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随着建投能源努力向区域领先的综合能源服务商方向转变,公司亟待在多元化能源板块开展业务布局,需要借助上市公司激励方式多样化的制度优势,凝聚专业技术人员与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实施股权激励继续优化组织架构及人才培养,保证公司的管理、业务、技术储备具备延续性和稳定性,为公司业务的转型和业绩持续增长提供有效手段。

政策支持,国企改革显成效

2019年印发的《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通知中将股权激励纳入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整体强化正向激励,加大授权放权力度。2020年5月出台的《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在持续性、灵活性、成长性、激励性与约束性上皆有强化和升级,建立了具有先进性、实操性、市场化的管理机制,助力国企改革、激发企业活力。

近年来,越来越多国有上市企业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不少行业的头部企业已经建立了持续滚动的多期股权激励机制。经统计,2023年A股市场公告了655个股权激励计划。

统筹谋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落地实施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级员工及核心骨干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助推实现高质量发展,建投能源党委和董事会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结合公司自身中长期发展需求,顺应行业发展及资本市场周期,谋划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方案制定,得到省国资委、集团公司的指导和有力支持,方案具有操作性、激励性。

建投能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3年12月29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2月7日获得河北省国资委备案同意,于2024年2月28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激励对象增发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767.30万股,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16人,授予价格为每股3.07元。

本激励计划设置了严格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此外,将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股票解锁比例挂钩,各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激发活力,中长期激励实现新突破

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的建立,将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稳定资本市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整体估值水平发挥积极作用。在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创共担共享”的同时,充分激发出企业和员工的创新创效能力和企业内生动力,从而凝聚各方力量共同促进公司高质量长远发展。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是建投能源深入推进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公司成立30年的历史性事件;是公司制度创新、管理升级、实现未来战略布局的重要手段;也是公司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上又一次新的突破。